國際貨運代理的運輸方式
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( FIATA)的定義:國際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户的指示,併為客户的利益而攬取貨物運輸的人,其本身並不是承運人。國際貨運代理也可以依這些條件,從事與運輸合同相關的活動,如儲貨(也含寄存)、報關、驗收和收款等。中國最早對貨運代理給予明確定義的是商務部1992年7月13日頒佈的《關於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行業管理的若干規定》所下的定義是: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是介於貨主與承運人之間的中間人,是接受貨主或承運人的委託,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國際貨物運輸業務的企業。1995年6月29日國務院批准頒佈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行業管理規定》給予了明確定義:國際貨運代理是指接受進出口收貨人、發貨人的委託,以委託人的名義或以自己的名義,為委託人辦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並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。
運輸方式:
1、水運代理
指提供水上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。可以具體劃分為海運代理和河運代理兩種類型。
2、空運代理
指提供航空貨物運輸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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